思覺失調

思覺失調分4期 亂減藥變精神錯亂 | 附自我檢查表+防禦8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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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資料顯示,本港每年約有1,300宗思覺失調新症。思覺失調屬早期不正常精神狀態,若處理不當,可演變成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有精神科專科醫生表示,首度病發患者痊癒後三至五年,屬復發高危期,因此必須持續服藥。他又提醒,病人切勿自行減藥,以防復發。思覺失調主要由腦內神經傳遞物質「多巴胺」失調引發,若多巴胺分泌過多,會令人產生幻覺、妄想等思覺失調徵狀。 然而,目前醫學界仍未能確定多巴胺失調的原因,但初步相信, 家族遺傳及濫藥,均會增加罹患思覺失調的機會。

撰文:劉承昕|編輯:Sunday Kiss|圖片:新傳媒資料庫

本港每年1,300宗思覺失調新症中,其中700宗的患者年齡介乎屬15至25歲;餘下600宗個案的患者,年齡則介乎26至64歲。非順產致腦部發育不健全者,或四至五歲前曾感染病菌,因而防礙腦部發育的人士,在青春期或因荷爾蒙失調,影響多巴胺分泌,有機會引發思覺失調。

思覺失調發病或復發,是一個漸進過程,可分為先兆期、活躍期第一期、活躍期第二期,以及康復或殘餘症狀期。在大部分情況下,由活躍期第一期到活躍期第二期,約經歷數週。先兆期即患者病發前,會持續數月或數年出現病徵,例如失眠、食慾不振、社交活動減少、不能集中精神、情緒抑鬱、焦慮緊張、容易暴躁、對聲音敏感、學業成績或工作能力倒退等。

香港大學一項研究發現,四成患者在半年至一年內,由先兆期惡化至活躍期。活躍期第一期的患者,病情較輕的徵狀,包括高度猜疑、對人對事變得過度敏感、想法偏激,以及產生被逼害的感覺。不過,一旦病情惡化至第二期後,便會發展成典型的思覺失調,出現妄想、幻覺及思絮混亂。例如覺得父母會在食物中落毒、感覺被人跟蹤、覺得思想被控制或入侵,因而聽到異常聲音等。對患者而言,這些幻覺及妄想猶如身歷其境,令他們深信不疑。在妄想及幻覺影響下,患者會出現無故哭笑、自言自語、思絮混亂、語無倫次等,病情嚴重的患者,甚至受幻聽困擾,出現自殺念頭。

另外,多巴胺長期失調會令腦細胞及神經線壞死,損害患者的記憶及學習能力。 一旦病人因出現思覺失調徵狀求診,醫生會先透過對話,了解病人的精神狀態, 包括詢問病徵、觀察病人語速、說話內容是否合邏輯,以及病情對其日常生活及社交的影響。 另一方面,醫生又會從家人方面,了解患者平日的精神狀態,例如會否突然減少睡眠、經常躲在家中及變得沉 默寡言等。 另外, 醫生會安排病人驗血,檢查是否患有其他疾病,例如腦腫瘤等,導致病人出現思覺失調病癥。

新藥物副作用較小

若病人確診患上思覺失調,醫生會對病人進行藥物及非藥物治療。藥物治療方面,醫生一般會處方一至兩種藥物予病人,以調節腦內的多巴胺,紓緩病情。 一般而言,病人服藥不久便可改善緊張、不安及失眠問題。至於幻覺及妄想等,可能要待數週後才可發揮藥效。 然而,舊一代藥物會令思覺失調病人出現手震、肌肉僵硬、行動緩慢、坐立不安、頭暈眼花、疲累及體重增加等副作用。幸而,新一代藥物較少出現上述副作用。

痊癒後五年內 復發高危

至於非藥物治療,醫生多會採用「生命導航」方式,生命導航師會透過說話鼓勵患者,以及要求患者寫下人生目標,並設法協助他達成心願,希望助患者重拾自信。 另外,病人亦須接受思想糾正治療(cognitive remediation therapy)、認知行為治療及社交技巧訓練,協助患者改善腦部認知功能,改變負面思想,重建社交技巧及重整生活模式。

當患者的幻覺及妄想病癥消失後,便會進入康復或殘餘症狀期。八成首度病發患者,病徵可在服藥後六個月後消失。 不過,其後三至五年為復發高危期,故患者病癥減退後一至兩年仍須服藥,以減低復發機會。往後,醫生會按病人情況,再決定減藥或停藥。 此外,有部分患者康復後,仍會出現失去動力、社交退縮、言語 貧乏、暴躁或怪異行為等殘餘症狀。

思覺失調康復四招

心理壓力、自行減藥等因素,是導致思覺失調患者病情持續或復發的原因,而復發或令患者的腦部創傷加劇。 因此,病人可透過以下四種方法,加快康復步伐及減低復發機會:
1. 積極配合治療,切勿自行減藥;
2. 加深對思覺失調及其病徵的認識,一旦復發,可及早發現;
3. 多跟家人及朋友溝通,以加快康復步伐;
4. 對個人病患抱正面及開放態度。

認識思覺失調 亂減藥變精神分裂

「防暴」八招

雖然絕少思覺失調患者出現暴力舉動,但亦應細心留意其言行舉止,以保護自己。若發現患者情緒激動、坐立不安、不斷踱步、惡言相向、大聲呼叫、拍枱、擲雜物、緊握拳頭的情況,較以往頻密,應採取以下措施應對。(資料來源:「 賽馬會思覺健康計劃 」小冊子)
1. 保持六至七呎的安全距離;
2. 站近門口;
3. 雙手放在前面,避免盯著當事人、過分注視或正視對方;
4. 說話語氣溫和、簡潔及清晰;
5. 避免說話過快或大聲,更不要說具挑釁性或責備的說話;
6. 保持冷靜及避免做出緊張行為,例如煩躁、嘗試搶奪患者武器等;

7. 避免跟對方爭辯;
8. 嘗試勸慰對方冷靜及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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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衛生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