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

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被揭 校長教師疑挪用遊學團費自駕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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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被揭遊學團帳目混亂,懷疑校方有人將遊學團部分費用存入個人戶口,供個人享樂。今日(5日)校方召開記者會回應事件,指出有關報道失實,沒有挪用款項用作遊覽、教師飲食或玩樂開支。

撰文:TLY | 圖片:新傳媒資料庫

遊學團帳目混亂 有款項存入教師私人戶口

有報道指,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的校長薛鳳鳴及教師文雁菁過去7年,共舉辦9次澳洲遊學團,向近200名參加澳洲遊學團的學生,收取合約287萬港元的澳元現金,作為旅程中的學費、交通、住宿費及參觀費等之用。

遊學團突然停辦,加上薛鳳鳴與文雁菁一直沒有交代收取家長澳元款項去向,也沒有入賬,引起部份教師及家長開始生疑,揭發學校沒有外幣戶口,遊學團費一直撥入文雁菁私人戶口,懷疑她把學生費用被用作私人用途,支付澳洲的自駕遊旅費。

薛鳳鳴承認,有部分澳元曾存入文雁菁的外幣戶口,用作支付租車或預約活動的訂金,亦表示此舉未有周全考慮,處理手法不夠完善。由於校方沒有澳元戶口,故以「零用現金」方式處理,記錄收支項目,交由獨立核數師整理。現時3萬多澳元餘款存放於學校夾萬,沒有錢在相關教師的戶口。

根據《教育規例》第64條,每間學校的管理當局均須備存適當的帳目,使帳目及與帳目有關的任何憑單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可供常任秘書長或任何督學查閱及保留帳目及憑單不少於7年。所有學校收入必須存入以學校名義開設的銀行帳戶。教職員遇上牽涉私人利益,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校董會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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