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離婚了 只會讓孩子受難?

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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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非單純是夫妻二人之事,還牽涉孩子。儘然夫妻關係結束了,但「孩子的爸媽」這身份是沒法了斷,而是永遠的。婚姻無法挽回,關係破裂往往少不免令雙方存有芥蒂,甚至仇恨,不過,專家提醒 離婚 夫婦需放下成見,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考慮。

 

撰文︰Esther
圖片︰Thinkstock、受訪者提供

夫妻易有負面情緒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顯示,2013年獲頒布 離婚 令的數目約是1991年的四倍,由6,295宗上升至22, 271宗,而 離婚 的數目持續上升。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婚姻調解服務處親職協調員鄭朱雪嫻說:「若果夫妻 離婚 前後的掙扎與衝突處理不宜,家庭多爭吵,容易影響孩子,如令他們有機會出現焦慮等情緒問題。事實上,根據研究及個案,在 離婚 家庭中,九成孩子均會受打擊而不開心,絕大部分不想父母離婚,只是少數可能因家暴、受虐等問題,樂見父母離異,感到得到自由。加上,不少離異的家庭環境較普通家庭多問題,如面對經濟問題、環境轉變、親子關係改變等等,孩子承受着壓力。」

如何向孩子交代?

不管孩子年幼或已是成人,父母決定 離婚 時也須好好向孩子交代。鄭朱雪嫻分享案例:「曾經有廿多歲大專生未能接受父母離異而出現精神問題,父親向他拋下一句『我同媽咪 離婚 ,你以後都唔好搵我』,他有感被遺棄。」父母不要以為孩子不理解大人事,鄭太表示即使年幼的孩子也會理解得到,父母因應孩子年紀,調節說話用語來交代因由就可以,避免孩子將父母分開歸咎於自己,孩子自我中心強,覺得父母吵架跟自己有關,自覺是磨心。「 離婚 原因可能因為婚外情,年幼孩子不明白,可以簡易地說『爸爸媽媽夾唔到,我哋決定分開,雖然我哋唔再係夫妻,但依然係你嘅爸爸媽媽,對你嘅愛係無變,一樣咁錫你』,令孩子感受到父母不是離棄他。」

不亂作原因

對孩子最大影響非家庭結構變動,而是父母 離婚 前後的衝突。鄭朱雪嫻建議最好父母雙方一起跟孩子交代,如果真的不行,父母分開跟孩子說明原因,又或視乎跟孩子的關係,找其中一方跟孩子清楚說明,切勿虛構原因作故事。「有媽媽認為孩子年紀小,不用交代,又或是出於好意想保護孩子,而編造故事,譬如說爸爸離世、去了外國公幹等等。其實,周圍的親朋戚友也知道這些是謊言,孩子察覺到不妥及有懷疑,他們會因而覺得莫名其妙,有機會出現情緒問題。」

共同父母責任制

即使夫妻關係不再,親子關係也不變,雙方須共同承擔父母責任,跟孩子保持聯繫,優先考慮孩子。不過,這樣做不容易。根據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早前的問卷調查,訪問144位處於分居或已 離婚 狀態者,發現雖然97%受訪者稱願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考慮,尊重子女享有接觸離異父母的權利,但事實上65%受訪者每次與離異伴侶見面都會爭吵或冷戰,57%商討孩子事情或安排難達成共識,42%甚至需要律師或法庭介入,67%認為在共同承擔親職時感難與對方合作。鄭朱雪嫻直言:「尤其因婚外情而 離婚 夫婦,『唔嬲就假』,建議可以先找中間人幫忙,例如請外傭幫忙接送孩子見父或母,而商討孩子事情時,善用WhatsApp去減少見面。我知道不少情況,因見面吵架而需報警協調。」

處理自己情緒

鄭朱雪嫻表示夫婦在離異後感到氣憤、傷感是正常的,平復心情的時間因人而異,至少數月才可以釋懷,部分需要以年去計。「孩子跟隨父母其中一方,那方當然最好控制情緒,避免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不是,或是遷怒孩子。若果父/母在孩子面前展示負面情勢,及後須向孩子道歉及解釋,譬如『對唔住,媽咪仲係唔開心,頭先控制唔到心情,唔係有心。』如果負面情緒持續,應尋求適當輔導,學習放下控訴、不翻舊帳及協商技巧,視對方為教養子女的合作夥伴。」
鄭太建議 離婚 父母不用擔心及標籤自己的孩子。「根據研究資料,在單親家庭成長的孩子,有三分一變壞,三分一反而更長進,三分一中規中矩,長遠是視乎家長的管教方法,像容祖兒、陳奕迅雖在單親家庭成長,成就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