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領袖認7罪還柙候判 猥褻威嚇4名童軍 專家建議疑遭非禮應對法
童軍領袖涉於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期間,對團內4名13至17歲的男生做出猥褻威嚇的行為,包括要求他們強脫事主褲子、坐在被告大腿上等。今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被告承認7項非禮罪,還押至12月12日,等候其他報告後再判刑。
撰文:SundayKiss 圖片:新傳媒資料庫
童軍領袖猥褻威嚇4名童軍
案情指,被告義務為大埔一所中學擔任童軍旅團教練,其後在學校、訓練期間等,多次非禮4名男生。男生在錄影會面中透露,被告對自己做出猥褻行為,若反抗拒絕,事主會威嚇他們。直到去年11月11日,該童軍旅團團長詢問團員,有關被告的看法,才揭發事件,報警處理。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過去一直品行良好,沒有干犯任何罪行,又得到多名師長求情。事後被告證實患上適應障礙症候群,正接受治療,因壓力所致才犯案,而十分懊悔,已託律師向各受害人道歉。被告承認7項非禮罪,還押至12月12日,等候其他報告後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