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公屋分戶

離婚公屋分戶詳情|和老公離婚想霸佔奶奶公屋趕走對方!網民指責好過份

家事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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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公屋分戶|有網民在網上提問,和老公離婚後是否可以霸佔奶奶的公屋,令網民嘩然!事實上,公屋要轉名有甚麼條件?離婚之後甚麼情況下可獲分配公屋?事主又有沒有可能趕走奶奶?Sundaykiss為大家解惑。

離婚公屋分戶|公屋戶主為奶奶

早前有一張貼文在不同的Facebook群組瘋傳,一位網民表示代朋友問,如果住緊公屋在離婚之後可否趕走老公和奶奶一家,和小朋友一起住。貼文一出令網民大感荒謬,因為公屋的戶主是奶奶,不解為何事主會有這種提問。

離婚公屋分戶
(圖片來源:Facebook)

離婚公屋分戶|網民一面倒認為過份

有不少網民認為事主是想要霸屋:

「離婚咪你自己搬,你又唔係戶主,咩事叫戶主搬好過份。」

「好彩奶奶係戶主,如果唔係無端端俾人呃埋層公屋。」

「唔得除非你成為戶主,點成為戶主就自己諗。」

「房署見你咁慘有可能會俾兩個單位你哋。」

有網民搞笑回應:「好明顯朋友就係佢本人。」更有網民嘗試教路,不過方法感覺唔太正確:「自製血案同鬧交都唔識,枉為公屋師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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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香港愛情故事截圖)

離婚公屋分戶|房署會因應情況分配

根據房屋署公佈的分戶政策,如果是因家庭問題而需要分戶,房署會因應家庭人口及關係,酌情考慮因以下情況而提出的申請,但仍然是針對戶主的家庭作出分配,上述情況該名女士無法獲得分配︰

  1. 離婚

入住租住公屋的夫婦如婚姻出現問題導致離婚,而其中一方需要遷出,夫婦二人自行達成協議後,便可申請更改租住權。

  1. 家庭紛爭

公屋租戶如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嚴重且根深蒂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可以申請分戶,將會按個別情況作出考慮。

  1. 居住環境擠迫

若入住租住公屋的家庭成員人數增加,例如:嫁娶、生育及家庭團聚等,而令居住環境變得擠迫,可以申請調遷,以紓緩居所擠迫。

參考資料:按此

而根據房屋署「公屋住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鑑於離婚問題複雜,房署會視乎個別情況,以靈活方法處理該等個案。

不涉及額外的公屋資源的個案:

倘離婚雙方未能就公屋的租約達成協議,房署通常會支持把公屋租約撥歸:

  1. 獲得所有子女管養權的一方(倘租約內並無其他認可住客);或
  2. 包括所有認可住客(如成年子女、父母、姻親等)的一方;或
  3. (就共同管養權個案而言)獲判可與子女共住以照顧其日常生活的一方(如適用)。

涉及額外公屋資源的個案:

倘離婚夫婦均各自獲判一名或以上子女的管養權,或雙方均獲戶籍內一名或以上認可住客(如成年子女、父母、姻親等)選擇與其同住,則在離婚雙方(各自申報)均符合下列條件的情況下,房署會考慮為雙方編配各自的公屋單位:

1 「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即:家庭(即倘申請獲得批准後,將會一同居住的家庭組合)入息及資產均不超逾申請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及

2 「住宅物業權審查」,即:所有家庭成員在香港均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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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參考資料:按此

撰文:Billie圖片來源:Shutterstock、香港愛情故事截圖、寶寶大過天劇照、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