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分配學位「孟母」不易做 真實案例家長做錯1件事 學位被收回
搬去心儀校網要預先準備的1件事
統一派位於明年 1月23日遞交表格家長,家長問我搬去心儀校網是否需要寫信申請?答案是「不需要寫信申請,亦不需要把文件寄給教育局,但要去教育局申請」。我主張家長於交表格前早一個星期或十日去教育局,即在1月16日或之前到教育局學位分配處,地址為九龍塘沙福道19號教育局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西座平台,記得帶備以下證件: 家長的身份證書及下列文件的影印本:申請小朋友的出生證明書,地址證明文件包括已蓋釐印租約,差餉單或水電煤或住宅電話收費單等。
搬入心儀校網要做好1條件
有家長問 : 是否在心儀校網買或租一個物業便可以? 答案是:只在心儀校網買或租,而不在該物業住是不足夠的。 那麼把物業當作渡假屋是否可以? 如果渡假屋是指只在假期才往該單位,這樣做亦不足夠, 一定要長期住在哪裏才算數。
家長又問我,究竟是小朋友還是家長要住在該居所,過日常起居生活?我問家長為什麼要這樣問? 他說有些家長以為小朋友只需要在居所睡覺便可以,日常生活可以在另一個居所。 其實這樣做是不算數的。
家長因做錯1事孩子被收回學位
有個家長便是因為誤會只要小朋友在新租下來的居所睡覺,便算是住在該居所,一時誤會,結果 被取回派出的學位。事情是這樣的:該家長和妻子,去年原本與他的孩子,爸爸媽媽住在觀塘。 他的孩子也在觀塘一所幼稚園讀k2 。今年年初他為了孩子使可以讀灣仔名小學 ,便在灣仔租了一個物業。這樣他的孩子便每天早上由灣仔出發,由妻子駕車到觀塘,放下孩子,他的妻子在觀塘上班再由孩子的爺爺送去幼稚園上課。放學後,孩子在觀塘的幼稚園玩耍,或參加課外活動,或在觀塘爺爺的家做功課。晚上才由媽媽駕車和孩子返回灣仔居所睡覺 。教育局官員聽過他的陳述,便指出他孩子實際是住在觀塘,因為他的日常主要起居生活的地方是在觀塘而不是在灣仔的居所。因此便收回派給他的灣仔名小學學位 ,改派了一間在觀塘不甚出名的小學給他。
稱職的孟母在自行分配學位中不易做
所以,要做一個稱職的孟母實在不易,他首先必須在心儀校網買或租一個居住單位,而且一家人住在該單位。然後在適當的時候到教育局,帶備足夠的證明文件,填妥表格申請。記着,只是買物業不住不足夠 ,當物業為渡假屋也算數;一定要住在哪裏、過着日常主要起居生活,否則被他人知道,向教育局投訴,說該子不是「住」在那裏,便為山九仞,功虧一簣了!
做個現代「孟母」,真的不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