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6年 青年與12歲女童非法性交 今被判囚38個月

潛逃6年 青年與12歲女童非法性交 今被判囚3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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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12歲女童因離家出走而結識當時正值22歲的男被告,兩人迅速發展成同居關係。女孩寄居於被告家中,曾多次發生7次性行為。直到女孩與父母破鏡重圓,才揭發該名成年男子與未成年女性進行性交。男被告隨即潛逃至澳門,天網恢恢,往年肇事者回港後,隨即被警方拘捕。現男被告雖否認7項強姦罪控罪,但承認了7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罪成今被判重囚3年2個月。

撰文:Elain | 圖片:Sunday Kiss

潛逃6年| 青年與12歲女童非法性交 今被判囚38個月

男被告有反社會人格 常揀未成年少女落手

男被告(現年28歲)性格暴戾,有反社會人格的傾向,因此處事手法激進,喜歡向未成年少女埋手。由於與家庭關係疏離,嘗過離家出走,屢次惹禍,沒有正確的守法觀念,毫無悔意,重犯機會更高達屬中高。法官批評被告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不惜鋌而走險。

割腕扮病

還押期間,更多次「扮病」以換取更佳的監獄環境,兩次自殘來換取送往小欖精神病院。法官並不認為父母的求情信,和誇大的精神狀況是減刑的理由,直批被告明知故犯,因此以監禁4年為起點,重囚3年2個月。

 

女事主悔不當初 遲來的正義伸張

根據的法官判詞,事情事隔7年,女童已長大成人,現年19歲已經有固定的工作和另一半。不過此案對於她而言,仍留有餘悸,更在法庭頻頻流淚。女事主指出,因當時對自由的錯誤解讀,才會被該名男子威逼,發生不自願性行為,甚至有自殺傾向,以及抑鬱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