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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通過新法案 允許僱員帶嬰兒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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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亞州將於本周三(3日),法院通過一項新法案,允許僱員帶著他們的6周至6個月的嬰孩與他們一起工作。

撰文:TLY|資料來源:Fox|圖片:新傳媒資料庫

加州法案允許州僱員帶嬰兒上班

本周三(3日),加利福尼亞州法院通過AB 372號法案,名為「帶著孩子去工作計劃」(Infant at Work programs)。

讓父母可以帶著6周至6個月的孩子去上班,方便在工作期間照顧他們。因為當地不少年輕父母,無法負擔托兒服務,新法案可讓他們減省開銷,兼顧工作和家庭。

法案又指,僱主及相關機構支持法案,需要確定工作場所能給嬰幼兒提供安全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