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自行返學放學 家長或犯法?勞福局回應令家長更心慌惹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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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自行返學放學|「仔女自行返學放學會否犯法」 這個議題,近日備受家長及子女關注及討論,演變成令全港家長心慌慌的法律迷思。現行法例下,「疏忽照顧」兒童罪的保護年齡上限為16歲,有立法會議員就小學生自行返學是否可能觸法向當局提問,其回應引起很多父母熱烈討論。
子女自行上學放學會否犯法?官方回應令家長更心慌
有議員提問,小學三年級以上的學生,已可無須家長接送自行往返學校,問當局是否知悉情況。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以一句「不能一概而論」來回應,指容許兒童自行往返學校會否觸犯法例,並無統一標準,需視乎個案的具體情況而定,還表示考慮因素包括兒童的實際年齡、自我照顧能力、住處與學校的距離,以及家長是否有意圖疏忽照顧等。
不少家長都認為這個官方答案模稜兩可,暫時未能解答家長們在日常生活中的實際疑慮,反增添他們的擔憂,害怕犯法而受到各種懲罰。
網民指法例邏輯矛盾:留家犯法,出街合法?
官方的回應,引起大批家長們熱烈討論最多網民指,家長不可以隨意獨留16歲以下子女在家,但獨自上街卻不犯法,是法例邏輯上的矛盾,「8歲自己係街唔犯法,8歲自己留係屋企就家長犯法 真係唔知你地點睇」、「自行放學唔犯法,返到屋企一個人就犯法」、「16歲結婚生仔就得,獨留喺屋企就唔得?」、「自己返學就無問題?留喺屋企仲危險?」; 此外,其他家長的發言包括「如果犯法 應該會令好多人唔生仔」、「「獨留16歲兒童在家可能犯法」,唔講以為香港人全部好有錢,唔係父母唔需要同時返工,就係屋企一定有工人姐姐」, 已有網民認為這法例已不合時宜,「議員閣下有無諗過係條法例不合時宜?16歲可以返part time但唔可以自行返屋企,兩條法例並存係邊度出問題?質詢之前可唔可以做下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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