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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玩玩具會愈玩愈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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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時今日,仍有很多家長被困在「勤有功、戲無益」的固有思想中。學習與遊戲,其實可以並存。遊戲可以刺激感官、情緒、語言、創造力、體能、社交、智能、身體協調等多方面的發展。如積木不單可以培養小朋友的創意,更是手指肌肉的運動,可訓練手眼協調,完成一個小作品時令他們產生成功感,增強自信心,若與其他小孩一起玩,更可培養合作性,促進社交能力。

父母與孩子玩時,應懷有童心,投入他們的世界,切忌以教導方式主導遊戲,應讓他們自己選擇,以引導形式,帶領他們發現玩具的玩法,不要經常提示,如玩積木、砌拼圖時,應鼓勵他們動手砌,並給予時間思考,讓孩子學習觀察及解決問題。選擇玩具,要適合孩子的年齡,不要買只為訓練智能及玩法艱深的玩具。因為,這會令孩子失去對學習的興趣,及窒礙孩子的創意思維。

因此,建議父母應選擇「開放式」的玩具,即以創意為主、有多種玩法,讓孩子有發揮思考的空間,如泥膠、積木及「煮飯仔」等。以訓練智能為主的玩具,如英文字母配對方塊等,通常只有單一玩法,選購時不宜偏重此類別。父母也不必選購昂貴的玩具,在家中隨手拿來的物件,也可以成為有趣的玩具,如把舊月曆的圖畫剪碎,便成為砌圖;與孩子一起把小物品放在布袋,憑觸摸去猜估東西,就成為「神秘袋子」遊戲。

配合孩子不同年齡的發展,父母可選以下各類型玩具:

0至2歲
正值感官訓練階段,可選有質感的玩具,如有按鍵或叮鈴的幼兒玩具,刺激觸覺、聽覺等。也要選體積較大的玩具,以防誤吞。

2至3歲
此階段應開始訓練專注力,套鎖匙圈、「穿珠仔」等仔細的遊戲,可增加集中力。

3至5歲
多嘗試不同類型玩具,除了砌圖和積木外,有情景的玩具如火車組合、照顧娃娃、「煮飯仔」等,可以讓他們創作故事,增強創造力及語言表達能力。

幼教之父福祿貝爾(F. Froebel)在1837年創立了世界第一所幼稚園,他在幼稚園中加入各種「恩物(gift)」——即玩具,他認為幼兒可藉玩具和遊戲的刺激,引發內在潛能。父母若能伴承孩子一起享受玩具和遊戲的樂趣,也會發現他們愈玩愈聰明。

甘愛萍
耀中國際幼兒幼稚園華籍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