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

自4歲起被親父性侵 女兒怕成孤兒選擇啞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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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父親涉六次非禮和強姦親生女兒,自女兒4歲起趁她睡覺時用手指插入其陰道,至11歲後更會半夜強姦她。被告否認3項非禮罪、3項強姦罪和與未滿16歲少女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案件昨日開審。

 

自4歲起被親父性侵 女兒怕成孤兒選擇啞忍

被告現年60多歲,從事裝修工作,被控於2005年至2015年,分別在內地深圳和新界粉嶺,3次非禮和3次強姦親生女兒。首兩次的非禮事件皆在深圳家中發生,女童當時年僅4至6歲,被告趁她午睡時,將手伸入她的內褲, 並用手指插入其陰道,當時她明白這是什麼,只懂裝睡。

在女童11歲時,被告開始趁夜強姦她,女童不敢出聲,害怕告發父親會變成孤兒,只好啞忍。第三次強姦,是在被告帶女童返內地探望舊鄰居時,在深圳的住處發生。自那次後,女童開始把小刀放在睡床邊,以備不時之需,終令性侵終於告一段落。

事隔多年,女童前年向學校社工透露遭性侵,最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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