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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富戶瞞947萬資產 被判罰款5萬及收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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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富戶存在嗎?香港房屋委員會一直也有公屋富戶政策,以其入息及資產申報內容而釐定租金。近日,一名公屋住戶隱瞞了947萬資產,前日(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罰款5萬港元,而房屋署亦已向被告發出「遷出通知書」,收回有關公屋單位。

撰文:SundayKiss│圖片:shutterstock

公屋富戶擁有947萬資產

一名居住於葵涌邨的公屋居民因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及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公屋居民家庭的資產上限(224萬港元)。但當局調查後發現,那名「公屋富戶」擁有1個香港住宅物業的一半業權,其銀行存款、經營業港元務資產及投資,其家庭總資產淨值約為947萬港元。在他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因知情卻作出虛假陳述,而被房屋署檢控。

「發言人表示,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是用作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住户必須準確填寫。在作出申報前,住户應仔細閱讀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並按指示計算及填寫其收入與資產。否則,住户可能因故意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最高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而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亦可判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個月。」

公屋富戶政策是甚麼?

因為大量的公屋需求,房委會於2017年10月實施修訂版的「公屋富戶」政策,據房委會訂下的條文顯示:「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不過住戶若是均年滿60歲或以上、所有成員均領取綜援等,都可獲豁免於「富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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