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戲成癮 「電玩失調症」是新型心理疾病?4個徵狀判斷
目前為至,精神醫學上有兩個最被廣泛認受的診斷分類基準,分別為國際疾病分類(ICD-11)和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 。而沉迷於電子遊戲的現象,亦被收錄於兩個診斷分類基準中。

在2013年,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將網絡遊戲障礙(Internet Gaming Disorder)加入為「有待更多研究」的障礙,暫時未定性為一種精神疾病,但亦明確指明診斷有待研究。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列明一個人於12個月內出現以下5個或更多症狀,便符合所提出的遊戲障礙診斷分類基準,包括玩網絡遊戲成為了支配的活動;不玩網絡遊戲會構成心理上的不安、不愉快,及憂慮;容讓自己投入網絡遊戲的時間愈來愈長;曾經嘗試控制自己不參與網絡遊戲不過失敗;除了沉迷網絡遊戲外,對原本的嗜好及娛樂失去興趣 ;即使知道自己的心理及社交問題,仍沉迷網絡遊戲;向他人隱瞞參與網絡遊戲的時間量;沉迷網絡遊戲來逃避或紓緩負面情緒;及因沉迷網絡遊戲嚴重影響人際關係、學業或工作(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13)。
而在2019年,ICD-11也被世衛確認,同時新收錄遊戲障礙(Gaming disorder)的四個診斷分類基準,包括對遊戲的節制力明顯缺損;遊戲成為生活中最優先的順序,超越了其他的興趣與日常活動;就算發生了負面的後果,仍持續或甚至更沉迷;及玩遊戲導致的嚴重程度,足以導致個人、家庭、社交、教育、職業,或其他重要的功能有明顯的缺損,而以上情況持續最少12個月(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2)。

不過,值得留意的是,現今社會往往將不符合社會標準的行為統稱為「病」,但研究指出實際只有約5%的人士達到臨床標準(Bickham, 2021),所以大部分喜歡打機的孩子都不是有精神或心理問題,診斷還是應交給精神科醫生或臨床心理學家吧!

資料來源: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臨床心理學家 梁重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