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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不支持也別打壓

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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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LGBT兒書被關注(投訴),「館藏發展會議」收信後重新審視,議決當中三本《Daddy, Papa, and me》、《Mommy, Mama, and me》和《一家三口》要閉架。至於其餘七本,包括:(1) Molly’s Family、(2) The Family Book、(3) Introducing Teddy、(4) The Boy in the Dress、(5) Milly, Molly and Different Dads、(6) Annie on My Mind及(7) Good Moon Rising,「館藏發展會議」認為這七本書籍內容中性,並沒有渲染或宣揚同性戀與同性婚姻。不過,圖書館一方面聲稱基於致力維護資訊自由的原則,也不會利用館藏宣揚特定的信念或觀點,此七本書籍維持為圖書館館藏。

然而,下一句又說基於理解不同讀者對有關書籍的關注,為了確保兒童在閱讀時得到適當引導,故參考之前處理《Mommy, Mama, and me》等三本書籍的做法,議決將此七本書籍存放於閉架。

撰文︰李敏
相片︰新傳媒資料室

阿李媽媽不明白的是為什麼「館藏發展會議」自相矛盾:

一)既說書是內容中性,那又何必閉架呢?閉架,即是不能在書架上自由選取下閱讀,而是要先詢問,再經由圖書管理員拿出來,無疑是煞有介事,把LGBT弄成「禁忌」。 閉了架,少了人知道它的存在,書很難有機會遇到讀者。

二)少兒讀物即使是經典童話故事,家傳戶嘵如《白雪公主》和《小紅帽》,牽涉多少陰謀、暴力與殺戮,這麼需要家長指引的,為什麼反而不用閉架?莫非一些存在已久廣為人知的惡行,就不用閉架;至於明明存在於這個社會,但有些人未見慣的多元家庭,則需要遷就某些人不必要的恐懼?

阿李媽媽從前帶/陪女兒到公共圖書館借書,其實每一本都經家長指引。就算不伴讀,當書拿回家中,難道真正關心子女的家長能視而不見孩子桌上、掌上有什麼?

老實說,阿李媽媽本來就沒想像過香港的公共圖書館有這麼大的guts,懂入這類多元家庭的書,能如此懂得包容小眾;只可惜一被關注就堅持不了,這個把中性兒書閉架的決定和行為,正正呈現某些社會人士不理解小眾,有的大驚小怪,有的選擇自保與迂腐,把LGBT所受的歧視延續,現在還要是公營機構!不支持也別打壓,被公共圖書館閉架就好比公然被定性為禁忌,在普羅大眾的眼中,有很大機會被解作為我們政府的取態。

香港不但是「投訴之都」,更存在著一個「有人投訴—有人怕事—有人爭取」沒完沒了的循環。打個比方,表姐來訪,見我家大廳有本LGBT的兒書,面黑黑的:「李敏,你怎可以放這些書在大廳?」你猜我會不會因怕表姐不高興而把書拿入睡房藏起來?反而,我會問:「其實你覺得這書有什麼不妥?」阿李媽媽本就接受了社會存在多元家庭,那為什麼因爲別人的不理解而要怕事起來?又怎能背棄自己所認識LGBT的好人好事呢?

阿李媽媽是這樣告訴:重點是對方是否一個好人,與他們的性取向並無關係。moonmoon 和sistermoon 跟LGBT的auntie和uncle一起BBQ,從不煞有介事,從不大驚小怪,她們年紀雖小,但什麼性取向的朋友也有,互相尊重。那到底LGBT是否能傳染?根據美國西北大學Dr. J.M. Bailey 數十年的研究,他認為性傾向是天生的,也沒有足夠證據能顯示接納的環境下會導致天生直人被改變性傾向。(Bailey et al, 2016)阿李媽媽翻開自己讀的心理學教科書,有不少研究指出性取向跟我們的基因有關。(Bailey et al, 1991, 1993; Whinam et al., 1993;Långstörm et al., 2010) 而Bailey最早期的雙生兒研究,發現超過50%的同卵雙生兒具同樣性取向。

 

雖然性取向並不是由單一決定因素,但天生的這部份是沒有人能擺脫,也絕不是罪過。當天主教教宗方濟各被問及:如果有同性戀者來懺悔,你會怎樣?方濟各回答:Who am I to judge?(我憑什麼審判?)

大驚小怪造成禁忌,禁忌造成歧視,歧視造成打壓。即使你因不了解而不支持,那靜靜地觀察、了解,人家沒有傷天害理,請不要隨便投訴別人與生俱來的特質,也不要當打壓者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