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仔要考牌

生仔要考牌|父母離婚子女受影響 3方面拆解愛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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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仔要考牌|父母感情好壞,對子女影響較大。台灣身兼多職的律師、助理教授、廣播節目主持人、作家呂秋遠指:「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當爸媽」,並站在孩子的角度引述了1個父母離異後不撫養孩子的個案,從3方面拆解父母子女的關係、感情和責任,帶出父母的好壞和子女的好壞,兩者並無對等或必然的關係。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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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分析

個案中,子女是一個國中生,爸媽在幼稚園時離婚了,剛開始爸爸有時候會給媽媽1萬元台幣,但從去年(2023年)開始,爸爸就完全沒有再給錢。孩子的角度也已經兩年沒看到他了,日常連用Line和fb傳生日快樂和父親節快樂給他,都已讀不回。他認為,現在爸爸都不想養他、照顧他,他很怕以後爸爸老了要求扶養,但他不想養他,只想養媽媽。

呂秋遠指,他們之所以不適合當爸媽,不是因為他們離婚,是他們對於「有小孩」這件事,本來就不懂,也不想懂。「愛,這種東西,向來不對等,你愛他,他不一定愛你,親情跟愛情,都是一樣的,沒有天生這種事。」而離婚是很多夫妻離婚,原因並非為了子女,是因為他們之間的愛已經消失,或是其中一方已不再愛對方。需要思考的是:「你的爸爸是否真的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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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律師的角度,從以下各分面分析:

在離婚協議書上,通常會有規定扶養費的事項。每個人的經濟狀況與情況不同,因此扶養費的金額也會有所不同。有錢人未必願意多給,而窮人也未必一定會小氣。然而,很多人都有一個錯誤的觀念,認為養小孩的那一方不需要花太多錢,只要提供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因此,離婚後的扶養費往往會被嚴格計算,以至於兩人之間的恩怨將這一金額壓得很低。

但是即使法院判決了扶養費,也未必能解決所有問題。法院會根據當地的生活水準來判定,通常金額會在一個較低的範圍內。然而,養育一個孩子的成本絕非僅止於這個數字。如果有人願意給予更多,那當然是好的。但如果只是給予少於實際需要的金額,或許讓法院判決會更好些。

他認為,個案中父親之前願意提供扶養費,這至少顯示責任感。那麼,他為什麼突然不再支付呢?這可能有許多原因,如失業、意外事件、新家庭的需要等。或者,他可能只是不願意再提供了。無論原因為何,不回覆訊息、不願意見面,都讓人感受不到他的愛。或許他沒有錢,但這並不妨礙他回覆訊息來表達關心。因此,只能得出一個簡單的結論:「也許他不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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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必然愛子女嗎?

子女是否因為父母無愛而感到難過呢?他指:「或許應該,或許不應該。」因為應該感到難過,是被一個重要的人忽視、被自己的父親拋棄,這樣的感受是合情合理的。但同時不應該感到難過,因為愛不是生來就會有的,即使是父母與子女之間也是如此。儘管父親或許不愛,但母親仍然愛孩子,已經足夠了。未來,只需要以同樣的愛回報母親,就已經足夠了,不需要勉強自己去愛誰。

最後談談實際的問題。個案中,父親不再支付扶養費可以採取哪些行動呢?母親可以向法院申請改姓,或者在子女成年後自行改姓。母親可以向法院請求父親繼續支付扶養費,如果他無力支付或不願支付,子女長大後也無需承擔他的養育責任。當他在老年時需要扶養時,可以拒絕或請法院免除這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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